李从曮
李从曮,岐王李茂贞长子。909年九月初十,他作为岐州正使率团出席长安会盟,游市井、察工艺,在火器演示后力主「在商贸、乃至联姻等方面多下功夫,争取与新唐建立更紧密之联系」;谈判中为岐州争得二十具雷公吼与五具火龙出水的份额。[1][2]
历史原型(真实史实对照)
李从曮,岐王李茂贞长子;后唐时袭封岐王,后晋末年(约946)去世,晚年在后汉?。
小说写他为岐州世子、长安会盟正使,务实而倾向合作,为岐州争取火器与通商,史书着墨极少,属于合理展开。
参见
参考文献
- 《新唐》第二卷·第43章 长安会盟(上)
- 《新唐》第二卷·第45章 长安会盟(下)
本条目最后构建于 2026/8/24。内容依据小说《新唐》正文与官方设定整理,可能与最新章节存在出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