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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田

均田,新唐的土地制度,908年正月十三定策、正月十四起推行:无主地与恶霸地主土地收归国有,按「实际劳动力」公平分配,头三年只收三成租;宗族祠堂只留主体外墙三丈自留地,其余收归官有。马殷在第二卷中亦称新唐搞了「土地革命」。[1][2]

推行

马德烨林雅慧分领「均田工作组」下乡丈量,遭遇地主豪强软硬阻挠:赵德财、周文渊(周举人)等被抄家,杜曲乡宗族管事杜三伪造田契、拔界桩,经公审后处铡刑。至正月十七,长安及四县登记农户一万八千七百三十六户,并发放麦种、薯种,由终南山基地培训的两百余名青年下乡指导点播、间苗、堆肥等农技。[3][4]

后续

909年,均田令进一步清丈隐匿、限制兼并、授田于无地之民,并废除卖官鬻爵的「黭陟」之制、唯才是举。[5]分到土地的农民为保卫田地而战,成为新唐军力的重要来源——「那些刚分到地的汉子,为了护自己那几亩地,打起仗来跟疯了似的」。[2]

参见

参考文献
  1. 《新唐》第一卷·第15章 困局绸缪
  2. 《新唐》第二卷·第1章 武关下的棋局
  3. 《新唐》第一卷·第16章 丈量希望与疑虑的田埂
  4. 《新唐》第一卷·第18章 定策与暗涌
  5. 《新唐》第二卷·第25章 文萃西涌